各设区市工信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:

  根据《福建省亚新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信函信息〔2023〕74号)和《福建省亚新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亚新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》(闽工信规〔2022〕11号,以下简称《九条措施》),经各地工信部门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现场核实、网上公示等,确定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89个,其中省级亚新互联网示范平台(第五批)7个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(第三批)80家、示范平台持续赋能数字化转型(第一批)2家,现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实施奖励政策

  对评选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,应根据企业注册所在地,按照《九条措施》确定的奖补标准,对省级亚新互联网示范平台运营单位每家给予200万元奖励、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(含5G全连接工厂)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、示范平台持续赋能数字化转型的给予136.8万元奖励(其中摩尔云亚新互联网平台63.6万元,长乐区纺织亚新互联网平台73.2万元),从省级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,计入项目法资金。各地要加快奖补资金直接兑现,力争年底前全部兑现至企业,在兑现奖补资金时,不要求企业重复申报。同时,上述符合省重点技改项目条件的,可叠加享受省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和奖励政策。

  二、加强跟踪服务

  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,加大政策配套支持和宣传推广力度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。

  联系人及电话:孙哲 0591-87430181

  福建省亚新和信息化厅

  2023年11月20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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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公布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(1).pdf

  入围名单(1).xls